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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四川眉山市属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体检公告

2022-7-2 17:35:15      点击:
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2022年眉山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
体检事宜以及体检期间疫情防控注意事项的公告
根据中共眉山市委组织部、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2
年眉山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规定,现将眉
山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体检事宜以及体检期间疫情
防控注意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时间及集合地点
2022年7月2日(星期六)上午7:20前到眉山市人事考试中心报到(考生
应持本人准考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等证明本人身份的证明材料),
统一前往医院。地址:眉山市东坡区学士街268号,联系电话:
38168529。
二、体检对象
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须知详见附件。
三、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文件规定执行。报考单位或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
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要求,逾期不再受理。复检只进行一
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给予其不
予聘用的处理;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
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给予其5年内不得
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处理。
四、注意事项
(一)参加体检的人员,必须携带准考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过
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第一代居民身份证)、本人署名的两寸免
冠彩色正面照片1张、体检费400元左右(由医院收取)。
(二)凡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合或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均视为
自动放弃,责任由考生自负。因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各种原
因出现的缺额,经市级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后,可在该岗位进入面试的
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五、体检期间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考生须严格按照本公告体检期间疫情防控要求参加体检。
1、请参加体检的考生务必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微信小程序“国
家政务服务平台”及“四川天府健康通”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并于
即日起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
2、考生参加体检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规范佩戴口罩,
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做好手部卫生。
3、所有眉山市外来(返)眉人员均须报备个人行程。可采用天府市民
云APP报备、关注“天府市民云眉山站点”公众号报备、微信扫码“
入眉报备”进行报备(报备码附后)。
4、体检当天,考生应提前到达指定地点。在指定地点检测处,请考
生提前准备好当天本人防疫健康码(绿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
、纸质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纸质、电子
版均可,下同),并配合工作人员做好扫码和体温检测准备。
5、体检时,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有川外行程的考生须提供体检当
日前3天内2次(采样时间间隔24小时,两次采样均须在川内有资质的
检测服务机构进行)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方可入场参加体检。核
酸检测报告时间以采样时间为准,非检测时间或报告打印时间。首次
采样时间应在6月29日00:00以后进行。请考生提前做好采样准备,
经查验检测结果、采样时间等不符合规定的考生,不得参加此次体检
,其他考生可不提供核酸检测报告。
6、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体
检;经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或呼吸道异常症状者,不再参加此次体检
,应配合到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7、有下列任一情形的考生不得参加此次体检。
(1)健康码为“红码”“黄码”,或行程卡为“红卡”“黄卡”、带
星号风险未排除的考生;
(2)经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37.3)或呼吸道异常症状的考生且经驻
点医务人员排查,未能排除感染风险者;
(3)体检前21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
管理的考生;
(4)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或次
密接者,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
(5)体检前7天内本人及其共同居住者未完成居家健康监测的考生;
(6)体检前7天内有A、B类地区旅居史,或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
史且未能排除感染风险者;
(7)共同居住者为进口货物或入境口岸相关从业人员、集中隔离点工
作人员,未排除感染风险的考生。
(8)考试当天,未按要求提供相应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
的考生。
8、为避免影响,有国(境)外旅居史的考生,应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
定,接受相应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后,按照上述第7款要
求执行。
9、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
求临时摘除口罩外,其他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10、考试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将根据国家、四川省、眉山市疫情防控的
总体部署和最新要求进行动态调整。请考生持续做好自我健康管理,
并随时关注“四川疾控”“眉山疾病防控”微信公众号发布的重点地
区(A、B类地区)具体名单及相应管控措施,以及眉山市最新防疫要求
,并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
11、考生须认真阅读《关于2022年眉山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
工作人员体检期间疫情防控注意事项的公告》,知悉告知事项和防疫
要求。如违反相关规定,将承担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凡隐瞒或
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
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体检资格,终止招聘
;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因本公告规定不能参加此次体检的考生,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考生要提前安排好自己的行程,确保能按时参加体检。考生务必保持
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的,请及时告知。因无法联系造成的后果,
由考生自行负责。
未尽事宜,请与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联
系。联系电话:028-38168529。
本公告由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